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寺煤矿分公司(以下简称“青龙寺煤矿”)为生产煤矿,行政区划隶属于府谷县老高川镇管辖。青龙寺井田面积50.3766km2,矿井设计生产规模3.0Mt/a,选煤厂设计生产规模5.0Mt/a,采矿权年限为2014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矿井可采储量为222.88Mt,剩余服务年限57a。
2011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对《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寺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审[2011]103号);2015年12月4日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关于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寺矿井及选煤厂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5]993号,青龙寺煤矿2016年建成投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2月6日对《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寺煤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环审[2018]14号),2018年5月10日完成了青龙寺矿井及选煤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气、声)(榆林神华[2018]78号,2019年3月5日完成了青龙寺矿井及选煤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噪声与固体废物)(榆林神华[2019]35号)。
青龙寺煤矿上一版生态环境治理方案适用期5年,方案实施期为2016年~2020年,于2020年到期,根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的通知”,需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的最后一年开始制定下一个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