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公司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月自愿启动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前基本情况、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使用情况、产污排污状况等,请社会各界对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同计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腰坪乡新村
行业类别:煤炭开采洗选业
主要产品:煤
主要污染物:粉尘、矿井废水、生活污水、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
主要环保设施: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
二、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使用及消耗情况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钢筋网、聚丙烯酰胺、液压油、齿轮油等。
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新鲜水、电、天然气等。
三、审核前产排污情况
(1)废气污染物产生和治理情况
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燃气锅炉标准,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标准限值,厂界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物产生和治理情况
矿井涌水采用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及消毒工艺,部分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井下设备、选煤厂用水、锅炉房用水,部分经过反渗透处理后用于生活区洗衣服、洗浴、洒水等,剩余部分达标外排至新村川。矿井涌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3标准限值、《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一级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生活污水由两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2/O工艺进行处理,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剩余部分达标排放至新村川。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一级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场地内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矿井驱动机房、通风机房、矿井水处理站等,经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控制体系,降低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几率,按计划进行预案演练和总结,根据演练过程发现的问题,不断对预案进行完善,做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高效处置。